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18

平阳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平阳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公司,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平阳城市中心区的开发建设,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3名正式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报名资格条件
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备注
工程技术人员(一)1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管理(市政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工程技术人员(二)1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类机电安装(暖通、给排水、机电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招商融资人员1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金融、新闻传播、文学、公共事业管理

 

 
  三、招聘流程、具体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及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平阳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www.pyxrc.com)、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招聘岗位需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其他能说明岗位工作经历、专业职称和业绩的有关资料。
  (三)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四)报名时间:2016年 5月19日—  5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五)报名地点: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昆阳镇凤凰山隧道北出口。
  (六)咨询电话:0577-58105297     
  查询网址:http://www.pyxrc.com
  邮    箱:wzpyctgs@163.com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
  (二)原则上初审合格人数应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时开考;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遇同分者面试分高者优先。若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也组织考试,最高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笔试、面试两项分数总和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当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参照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再进行一次复检;若有复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则在符合拟聘用条件的考生中等额递补。
  (五)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范围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附件:平阳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平阳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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