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12日至7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投公司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9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投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城投公司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巡察反馈后,我公司认真学习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有关意见要求,及时召开县城投公司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研究相关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按规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对标对表、校准偏差。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县城投公司坚决扛起抓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各班子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和部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并在新领导到任后,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名单,统筹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条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的“六见”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坚持全司动员、全体参与巡察整改工作。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协调,带头开展整改,全程督办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各责任部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根据整改方案扎实抓好具体问题解决,确保问题整改一个、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扎牢制度笼子,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在巡察整改中,对违规违纪的,组织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3人;建章立制8项,其中制定制度8项;挽回经济损失538.98万元。
一、关于“公司实体化运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制订出台了董事会管理制度,并在新一届班子领导到位后第一时间调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时,制订并印发了县城投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议事程序。
二、关于“履行城东新区综合管理职责还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安置房房款收缴。组织开展安置房房款收缴情况排查工作。针对12户未按时缴纳房款的人员,已会同法院、律师、昆阳镇、社区就房款缴纳情况加强沟通,并委托律师对拒不执行法院民事裁定书规定期限缴纳房款。截至目前,12户房款已全部催缴到位,共计309万元;申请强制执行的一户安置户,已立案并执行处理完毕。针对新一轮抽签定位,已事先告知缴款时间节点,并就之前已出现的案例进行温馨提醒,把预防工作做到位。为进一步加强日后管理,已制订并出台安置房建房款收取管理办法。
(二)完善公司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安置房、文化中心等项目工程管理,有序推进工程竣工验收。平阳海嘉公司工程部占用B30商铺问题,已发函给平阳海嘉公司要求尽快移交商铺,海嘉公司已承诺待房屋修缮后立即归还。资产管理部和财务审计部并就BT代建安置房项目已做好回购前期准备工作。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已开展国有资产全面排查工作,逐一建档,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同时,加强日常巡察工作,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予以及时处理。
三、关于“落实市信访督办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上级交办事项,及时反馈信访督办工作。根据平督考通〔2019〕1号文件精神,已将新区社会事务陆续交由昆阳镇管理,并于当年11月将城东片综合执法归还昆阳镇;中梁商管已于2019年10月完成隔音墙制作。为加强信访工作管理,制定并出台了《信访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信访热线电话,开通“平阳城投”公众号,架设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四、关于“议事程序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在会上讨论直接出现在会议纪要中的议题进行事后跟踪,未发现问题。规范会前、会中、会后流程,已完成《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试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等议事规则的制定与发布工作。对办公室人员分工进行调整,确定专人作为会议记录人员,使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配合使用讯飞等软件将会议研究决策全过程留痕,并要求相关参会对象签字确认。加强学习,分享“秘书部落”“樊登看书”等线上资源,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办公室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流程。加强事后监督,自2021年7月开始,办公室负责人对县城东办主任办公会、董事会等会议的记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目前各会议记录已按照议事规则要求执行,做到与会人员发言过程全记录、会后签字确认等,为日后各项工作提供依据。
五、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程项目发包。组织各相关部室开展自查,加强工程类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制订并出台了《零星工程发包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严格按照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做好工程项目研究决策。
(二)及时办理建设项目结算。通过电话、发函等形式对接昌泰公司,要求其按时提交竣工决算审价资料,制订并出台《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试行)》。由财务审计部落实专人督促各部室做好结算,并按月进行通报,由工程部室对本部室负责的工程结算工作开展自查,确保每个项目都能按时结算。
(三)严格工程款支付把关。制订并出台了《财务审批暂行办法》,对2015年以来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2021年8月,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2021年10月,公司纪委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口头谈话提醒。
六、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当事人吴津津和出入境审核人员曾金依规依纪处理,纪委书记陈建分别在2021年11月9日、10月21日对其进行口头谈话提醒。2021年8月27日,已重新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传达相关出入境管理文件;实现在编人员知晓率全覆盖,均签订了个人承诺书。做到“举一反三”,除了因私出国(境)从严审核外,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等存在风险点的加强审核把关,规范流程;同时,对历年在编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再核查,未发现除巡察以外的违规现象。规范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审批流程,着重审核次数、时间段等,尤其是党员因私出国(境)的,在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报党支部进行备案。
下一步,县城投公司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狠抓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深入推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巡察整改坚实后盾。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追本溯源,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滋生问题的管理漏洞。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强化工作实效,助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要求全公司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紧紧围绕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高标准推动当前工作互融共促,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上,积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变为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高效开展的强大动力,为推进我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58105298;联系地址:昆阳镇万鳌公路与状元路交叉口璟祥家园一楼(平阳城投公司);电子邮箱2105780@qq.com。
中共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